一、了解:可撤销信托&不可撤销信托
可撤销信托因为它的设立人、管理人跟拥有人都还是“我”,连Tax ID都是“我”的Social,所以“我”对可撤销信托有绝对的掌控权。生前信托主要的目的是避开遗产验证,就是“我”人走了之后怎么来分配财产,但它不能做到法律诉讼的保护也不能解决遗产税的问题。
不可撤销信托只有设立人是“我”,但管理人跟拥有人都不是“我”,“我”放进去的资产算赠与出去,或者“我”人走后遗产传掉了,等于“我”对这些资产已失去控制。不过也正因为不可撤销信托已经不属于“我”,又是单独的Entity(个体),因此它可以避开法律诉讼。
二、A&Q
问题一、朋友要在西雅图开一间餐厅,考虑到资产防护的问题,因此想在开立餐厅之前先设立信托,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信托类型?
回 答: 建议放可撤销信托,因为放不可撤销信托就等于是赠与出去,不是自己的了。设立撤销信托还可以解决遗产验证和传承的问题。
问题二、公司合伙人没有信托,我需要办理信托吗?
回 答: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如果朋友没有做信托的话,你信托做得再好也没有用!首先要弄清楚你做的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信托?如果是可撤销信托就没有法律诉讼的保护,当然,你也不可能把自己公司的股份放进不可撤销信托里,不然就不属于你的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跟合伙人都应该做可撤销信托,这样谁过世的时候都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
问题三、外国父母买房,应不应该把美国房产放到信托里?
回 答: 当然! 因为就算是外国父母在美国买了房子,等他们过世的时候也是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的。在此友情提醒:任何加名字的动作,包括银行户头加别人名字或者房地产加别人名字的,其实就是你赠与那部份权利给他,所以不要随便添加名字。
问题四、万一我信托里的受益人比我先过世怎么办?
回 答:如果是可撤销信托,你可以再指定受益人或者你一开始就多指定一个受益人,我们叫第二顺位的受益人;要是不可撤销信托的话,你最好在设的时候就要先加一个第二顺位受益人,这样比较有保障。
以上几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对信托有更好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疑问,随时欢迎联络我们泛宇,无论是理财、保险或者信托方面,我们都可以提供最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