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中市有一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起因是一位赖姓高中生刚刚继承了一笔巨额遗产,但却突然被爆已登记结婚并且离奇坠楼身亡。这背后的真相虽然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件事却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如何处理遗产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太早将财产放孩子名下,缺点在哪里?
在台湾,一些父母或长辈喜欢早早就把财产先放到孩子名下,就像这个赖姓高中生一样,从5岁开始,家长就陆陆续续把房产登记给他。然而,这种做法在美国却非常不提倡,因为他们觉得太早把权力放给孩子,而他们会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过早放到他们名下的财产,说不定某天就会花掉、告掉、败掉、离掉,甚至走掉。像这位赖姓高中生一样,人走的时候,他可能在财产继承方面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 美国鲜少争产,关键在于信托制度?
华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但是加州东部有很多富一代、富二代的科技新贵移民,他们的财产传承甚至可以延续至富八代、富十代,怎么做到的呢?那是因为他们很会利用美国的信托来处理财产传承问题,而且美国的信托制度不仅完善健全还便宜,所以越来越受大众的欢迎。当父母还在世的时候可以设置成可撤销信托,不用担心会失掉财产掌控权;等到父母过世,就变成不可撤销信托,钱留在不可撤销信托里面,每年只把一部份的钱或者利息分配给子孙。这样就不用担心孩子会花掉、告掉、败掉、离掉,走掉,造成财产损失,还可以让财产在里面一直延续下去,最终实现富八代、富十代,甚至富二十代。
> 资产传承规划越早做越好!
有的父母或长辈比较忌讳还在生前就开始讨论遗产分配的问题,作为晚辈更加不好直接开口,所以不乏会出现一些因为生前没做好遗产安排,身故后就引发一连串的财产纠纷。像长荣张荣发的争产官司,过了七年都还要准备再打第三审,还有王永庆的后代也是此类问题,这些都是父母走了,孩子们却为财产争个“你死我活”,劳心劳力不说还大大影响了血肉亲情。不过诸如此类的争端,在美国就鲜少发生,因为一般美国的家庭,尤其是家境还不错的,都会早早把资产传承的事安排上日程,他们在信托里就把财产如何分配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且做好公证。等到父母过世,孩子们只要按照信托里规定好的去执行,这样既避免了纠纷,子女们也不会因为相互怨怼而伤了感情。
小结:财产太早放到孩子名下绝对是不好的事情,因为放了太多权力给孩子的话,后面变数太大。再来,不要谈传承“色变”,这不是禁忌的事情,如果你在美国有一定的资产,光立遗嘱还不够,建议最好搭配信托来做好各方面的安排,免得子孙在父母走了以后,为了争产而造成更多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