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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信托真的了解吗?
常常有人来问我们”信托贵不贵啊?””它的回报是多少?”听到这些问题我们还是很震惊的,原来真的还有不少人对信托并不了解,所以我们这篇文章就好好来跟大家聊聊关于信托的那些事。

中国的「理财信托」
亚洲的信托确实跟美国、加拿大的信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他们的关注点会集中在“贵不贵?”“回报是多少?”“是否会失去控制”这些点上呢?原因是中国的信托法不健全!中国早期所讲的信托都是把理财商品打包成信托,然后跟人家说这是信托理财,其实它不是信托,就是一个理财产品而已,所以才有人会问信托回报是多少。实际上信托哪有回报啊,它只是一个做传承的安排。

香港、新加坡的「离岸信托」
很多人做香港、新加坡的离岸信托,因为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而且投资很多没有所得税,所以他们用这样的方式除了做好自己的传承以外,最重要的是可以避开法律诉讼,达到脱产的目的。像前段时间大家所知道的,张兰所做的不可撤销信托都是以脱产为原则,为了避开法律诉讼。可是在香港、新加坡的离岸信托有个特色,那就是信托的管理人必须是法人(Institution),这样的话,这些信托机构每年收的管理费都很高。因此很多人做了复杂的不可撤消信托以后,就会觉得说每年要缴这么多管理费,又不能直接管,心里难免膈应。这就给大家造成了一种信托只有那些资产很高或者有法律风险的人才会去做的错觉。

美国「生前信托」的优势
在美国做信托可以避开遗产验证和规划财富传承,但大部份以「生前信托」为主,这样的信托最大的特色是设立人、管理人跟受益人都可以是自己。最重要一点,相对于香港、新加坡的离岸信托,美国的信托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生前信托更可以是自己。因此,美国的生前信托设立费用相对便宜,而且每年也没有管理费,因为你自己不会跟自己收钱嘛!除非到后面如果需要做更改修正才会产生小部分的费用,非常的人性化,而与美国毗邻的加拿大,它的生前信托的管理人都不能是自己。所以,通过与加拿大和香港、新加坡的离岸信托之对比,美国的信托优势是不是更突出了呢?

生前信托&不可撤销信托最佳规划
在美国设立不可撤销信托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把高增值的资产转进去的时候,比如:
要按照市价来付赠与税、会失去控制权、所得税率比较高、房地产放进去很难再贷款。最重要的是,将来我们过世的时候,免增值税的好处就没有了。所以在美国反而是设立不可撤销信托之前更需要谨慎思考。我们通常建议,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尽可能以可撤销信托为主,如果非要做不可撤销信托的话,选择以人寿保险信托为原则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