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意外身故,如无生前信托和遗嘱,未成年子女将何去何从?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孩子对父母的遗产没有自然继承权,对孩子的监护权也有不同的考量标准。如果在没有生前信托,且亲人都是非绿卡或者非公民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发生意外身故,未成年的孩子将面临什么样的处境?
1、在遗产认证期间“被迫寄养”
没有生前信托,且有超过一定限额财产的情况下,遗产认证是必须的。这个过程耗时、耗财、耗力,一般是九个月到两年,继承人都无法处置这些资产,最重要的是,未成年孩子将被迫寄养,被送到政府设立的寄养机构或家庭。
2、国内亲人有可能拿不到孩子抚养权
因为孩子是美国籍,遗产认证结束后,美国法院倾向于指定拥有美国国籍或绿卡的监护人。这也意味着我们所希望的监护人,比如在国内非绿卡或公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很低。等法律规定所有财产在偿还完债务后,全数归孩子,但在其18岁以前,由监护人代管。至于这位法定的监护人是否会真心实意的照顾孩子,都是未知数。
二、如何规划遗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呢?
常见办法是设立生前信托和遗嘱来最大限度保障父母自身的意愿和孩子的权益。
1、生前信托和遗嘱的区别。
遗嘱不是合约,虽然有指定受益人,但还是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生前信托是合约,有指定受益人,可免遗产验证。其次,遗嘱只能等立嘱人过世后才能生效,但生前信托可以在设立人还活着的时候,指定他的代理人,在其失智或重病昏迷无法决策的时候代替他做财务和医疗方面的决定。
2、运用寿险保障+信托工具建立防护墙
建议最好搭配寿险+信托来做好各方面的安排。比如:
●孩子的抚养权:在信托里指定值得信赖的监护人来抚养孩子,在孩子成年前帮忙监管财产,待孩子成年后再交给他。
●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购买人寿保险,以备不幸身故时,孩子有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度过难关。
●财产继承分配问题:父母可以在信托里,设定具体支付的期限、支付金额和支付条件,设定财产分配机制,避免一次性交付大额资产,分阶段给孩子,确保现金流,规避被监护人滥用财产的风险。
总之,帮未成年子女设立财产保障是一件值得投入的事,父母不仅可以通过信託來保障子女,还可以购买人寿险,当自己发生意外时,至少有理赔金可供孩子基本生活所需,并且,设立生前信托費用不高,還可以避免法院昂贵的认证手续。像这样多管齐下,为孩子提供最全面的保护。